国家重点监管的18种化学品危险工艺

1、光气及光气化工艺

 

2、电解工艺(氯碱)

 3、氯化工艺

 

4、硝化工艺

 

5、合成氨工艺

 

6、裂解(裂化)工艺

 

7、氟化工艺

 

8、加氢工艺

 

9、重氮化工艺

 

 

10、氧化工艺

 

 11、过氧化工艺

 

12、胺基化工艺

 

13、磺化工艺

 

14、聚合工艺

 

 

15、烷基化工艺

附件2: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控参数、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及推荐的控制方案

一、新型煤化工工艺

 

二、电石生产工艺

 

 

三、偶氮化工艺

 
 

附件3:调整的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

一、涉及涂料、粘合剂、油漆等产品的常压条件生产工艺不再列入“聚合工艺”。
二、将“异氰酸酯的制备”列入 “光气及光气化工艺”的典型工艺中。
三、将“次氯酸、次氯酸钠或N-氯代丁二酰亚胺与胺反应制备N-氯化物”、“氯化亚砜作为氯化剂制备氯化物”列入“氯化工艺”的典型工艺中。
四、将“硝酸胍、硝基胍的制备”、“浓硝酸、亚硝酸钠和甲醇制备亚硝酸甲酯”列入 “硝化工艺”的典型工艺中。
五、将“三氟化硼的制备”列入“氟化工艺”的典型工艺中。
六、将“克劳斯法气体脱硫”、“一氧化氮、氧气和甲(乙)醇制备亚硝酸甲(乙)酯”、“以双氧水或有机过氧化物为氧化剂生产环氧丙烷、环氧氯丙烷”的列入“氧化工艺”的典型工艺。
七、将“叔丁醇与双氧水制备叔丁基过氧化氢” 列入“过氧化工艺”的典型工艺中。
八、将“氯氨法生产甲基肼” 列入“胺基化工艺” 的典型工艺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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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06 09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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